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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拨付连州市“全民就业行动”牌匾制作费用服务补助资金的公示


来源: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3-12-05 16:15:46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粤财社〔2019〕211号)、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<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拟向连州市创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发放连州市“全民就业行动”牌匾制作费用服务补助资金:壹仟玖佰贰拾壹元捌角捌分(¥1921.88元),此项属于其他服务补助资金支出,根据省、清远市创业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(3个工作日)。

  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我局就业促进股联系或反映。

  联系电话:6678091  6625031 

  邮箱:lzrs6625031@163.com

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3年1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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